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后,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按期完成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信息、执行(守法)报告等填报工作。承诺整改的排污单位,整改完成后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核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核发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核发工作。
1、企业委托书;
2、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3、《东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4、《广东省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近一年符合规定频次要求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废水监测每季度一次,废气监测每半年一次;一般企业:半年一次)复印件;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须经环保分局审核,并取得申报登记代码编号);
排污许可证的代办第三方哪家好?市场上排污许可证代办单位很多,可以多做比较,粤绿环保提供排污许可证一站是服务,排污许可证延续,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境税咨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
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海域、区域,对排污者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该指标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之中。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